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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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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出台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张璐鹏)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出台了《河南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师承教育管理。
中医药师承教育与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贯穿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主要包括与院校教育相结合、与毕业后教育相结合、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以及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师承教育。
《实施细则》适用于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主要用于河南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中医、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师承教育的管理。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按照组织形式分为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自由结合的师承教育与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有组织开展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专项。
《实施细则》明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的管理和设施;设立省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专项,组织开展仲景人才工程、中医药学术流派、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等相关师承项目。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和实施,指导监督相关机构开展师承教育;设立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专项。指导老师所在单位(主要执业医疗机构)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师承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及管理考核工作。
同时,《实施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师承教育实行分类管理;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和非医学背景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师承教育管理,分别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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