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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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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热源系统安全管理指南 4 管理要求 4.1 人员要求 4.1.1 人员架构示例 应明确管理组织架构,按照五级设置,具体架构为医疗和疾控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主管院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处长、科长)→热源系统负责人(班组长)→操作运行人员。 4.1.2 主管部门负责人职责 4.1.2.1 对热源系统运行管理负领导责任。 4.1.2.2 组织热源系统管理和运行操作规章制度的制订。 4.1.2.3 负责热源系统运行管理人员、运行操作人员的配备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配置。 4.1.2.4 负责热源系统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考核标准的制订。 4.1.3 热源系统管理负责人职责 4.1.3.1 全面负责热源系统运行的技术管理。 4.1.3.2 参与热源系统前期设计、施工监督和验收。 4.1.3.3 制订热源系统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演练。 4.1.3.4 编制热源系统设备运行手册。 4.1.3.5 收集使用部门、运行操作人员反馈的相关问题及需求。对影响热源系统存在问题及火灾、人身安全等隐患进行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1.3.6 负责热源系统岗位安全责任的定期考核。 4.1.3.7 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 4.1.3.8 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备。 4.1.4 操作运行人员(司炉工)职责 4.1.4.1 司炉工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锅炉操作运行工作,严禁无证上岗。 4.1.4.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熟悉所操作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等,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1.4.3 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1.4.4 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严禁外来人员未经许可而进入锅炉房。 4.1.4.5 正确处理各种事故隐患,一旦事故发生,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理,保护现场,排查隐情;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4.1.4.6 认真填写相关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巡视检查记录、人员出入记录等。 4.1.5 操作运行人员(锅炉水处理人员)职责 4.1.5.1 经相关部门考核后,取得证书才能进行相关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4.1.5.2 切实执行锅炉水质标准和操作规程,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与司炉工密切配合,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1.5.3 及时准确地对原水、软水和炉水等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填写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水质化验记录。 4.1.5.4 定期进行水处理化验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保持设备完好状态,整齐清洁。 4.1.5.5 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4.1.5.6 分析化学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4.1.6 操作运行人员(维修人员)职责 4.1.6.1 熟悉相关规章制度,掌握供热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运行特点,具备相关的工作技能。 4.1.6.2 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按照制度进行节能、环保、水质、热计量和供热质量运行及维修工作。 4.1.6.3 贯彻执行供热系统运行及维修中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进行劝阻和制止。 4.1.6.4 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 4.1.6.5 着工作装上岗,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4.1.7 热源系统培训要求 4.1.7.1 管理部门应制订热源系统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及考核。 4.1.7.2 安全培训应包含火灾、急救、有限空间、感染控制等内容。 4.1.7.3 技术培训应包含锅炉、水质管理、热源系统设备等内容。 4.1.7.4 培训记录字迹应工整、内容完整。 4.1.7.5 培训内容需考核的应全部合格。 4.2 制度管理 4.2.1 应结合本单位热源系统和设备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修订。 4.2.2 热源系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 4.2.2.1 岗位职责、值班、交接班、应急管理、安全管理、作业人员教育与培训等人员管理类制度。 4.2.2.2 机房管理、消防管理、动火管理等空间管理类制度。 4.2.2.3 设备档案管理,设备操作,高危作业,设备巡视检查,设备维修保养,压力容器、安全装置、仪表定期检查,工器具及防护用品、安全工具管理,储备零部件管理,水质管理等设备管理类制度。 4.2.3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所有规章制度应严格执行。 (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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