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制冷及空调系统安全管理指南 4.2 制度管理 4.2.1 应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制冷及空调系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应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4.2.2 制冷及空调系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 a) 岗位职责、值班、交接班、应急管理、安全管理、作业人员教育与培训等人员管理类制度; b) 机房管理、消防管理、动火管理等空间管理类制度; c) 设备档案管理,设备操作,高危作业,设备巡视检查,设备维修保养,空调系统卫生检测评价及清洗消毒,防止二次污染,压力容器、安全装置、仪表定期检查,工器具及防护用品、安全工具管理,储备零部件管理,水质管理等设备管理类制度。 4.2.3 有关防止空调通风系统二次污染相关的规章制度,应在感染控制专业人员的参与下,结合空调通风系统的实际情况制订。 4.2.4 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3 档案管理 制冷及空调系统档案包括技术档案、管理档案和运行记录档案。 4.3.1 技术档案 4.3.1.1 技术性档案应包括设备明细表及采购资料,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及检(试)验合格证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更新改造和维修改造技术交底资料及改造部分竣工图,使用说明书和校正记录报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设备、风管和水管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管道冲洗和试验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设备使用、维护手册等内容,空调通风系统无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空调通风系统在有负荷条件下的综合能效测试报告,与实际相符的空调通风系统电子版竣工图。 4.3.1.2 制造商或安装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设备使用、维护手册;手册应包含安全须知,应采用设备使用国的语言(或多种语言)。 4.3.1.3 制冷系统使用手册应符合《制冷系统及热泵 安全与环境要求》(GB/T 9237)的规定,至少包括系统的用途,机器和设备的说明,部件启动、停止和停用的说明,常见故障的原因和排除措施,发生紧急情况如泄漏、着火、爆炸时的防护措施、急救方法和随后的处理办法,整个系统的维护说明等信息。 4.3.2 管理档案 管理档案应包括人员培训和考核,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承包商管理,配件及耗材使用管理,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管理。 4.3.3 运行记录档案 4.3.3.1 运行档案应包括值班记录,报修服务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各系统设备性能参数及易损易耗配件型号参数名册,设备和系统部件的大修和更换零配件及易损件记录,空调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空调末端房间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记录,空调过滤器阻力、过滤器清洗、消毒、更换记录,空调系统事故分析处理记录,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培训考核记录,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全年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运行工作日志,年度运行总结和分析资料,能源消耗和分析记录等内容。 4.3.3.2 以上资料应填写详细、准确、清楚,填写人应签名。使用计算机控制和记录数据,可用定期打印汇总报表或数据数字化储存的方式记录,保存运行原始资料。 4.3.3.3 档案资料应翔实,全面反映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附有必要的图表,并根据变化及时更新。 4.3.3.4 档案资料应存放整齐,便于查找、核对,并应分门别类建立资料清册。 4.3.3.5 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中央空调管理部门设专人保管;也可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4.3.3.6 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策略、控制和使用方法、运行使用说明及不同工况设置等,应作为技术资料管理,宜委托专业机构研究制定,并应在实践中根据实施情况予以完善。 4.3.3.7 应建立制冷及空调系统的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设计资料、产品合格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修、更新和事故处理等,并做永久保存。 4.3.3.8 管理性档案与技术性档案应与在用中央空调系统同期保存。中央空调系统废止后原技术性档案应继续保存≥5年,原管理性档案保存≥2年。 (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